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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

2020-06-04 10:47  阅读:7970 

遗失声明:现有寻乌县房地产管理局发出:寻房权证长宁字第02952号,产权人:刘宣锦,身份证号码: 362136370103003,共有权人:潘凤娇,身份证号: 362136193701030026,房屋座落:长宁镇镇山路30号,面积: 50.03平方米,结构:土木,其房屋产权证不慎遗失,现声明作废。经查此房无抵押、无司法查封登记情况。  --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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